退了几步,“不好意思,我不喜欢你。况且,我有男朋友了。”

转身将花球递给走过来的男人,牵住他的手往楼梯那走去,身后的人会怎样早就与我无关了,不是吗?

“......后来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或许这也算是一件好事。”我抿了口酒。

“所以沅沅,你......喜欢过他吗?”

喜欢过吗?

我低垂着眼眸,轻轻摇动手中的杯盏,清澈的酒液在灯光的映照下无端多了几分绚丽,流光溢彩,让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晚上——

一个平淡却也印象深刻的晚上。

袁方仪婚礼那天的晚上,我窝在男朋友的怀里,身前摆着一个燃的正烈的火盆,火盆子里是一个已经烧了大半的本子,依稀也分辨出粉色熟悉的外壳——是我小学到高中的日记。

里面的日期断断续续,起始于小学第一天,终止于一句话——

“我终止我的喜欢,所有回忆掩埋,失望和厌恶有时并不必要,从此惟愿陌路两方。”

这里面是我十多年的青春,多少年的少女情怀,如今掩埋于火中,挥散于风中。

而我却并不伤悲,因为我知道,未来还很长,我不必缅怀过去,也不必懊悔,未来我会过得很好,我找到了爱我和我爱的人,有了自己的小家,处于自己喜欢的工作岗位......随着时间过去,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因此我仰头饮尽了这杯酒。

“没有。”我说。

“沅芷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方破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