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顶尖大族首领都已在方才汇报进度的时候飞到场地正中等待,此时抽签组制备签体,飘飞在高处的四妖能将各族的举动尽收眼底。

有多少族群将制备签体的权利转交给抽签组,有多少族群执意自己制备签体,又在抽签组的指导后或返工或通过,四头大妖看得一清二楚。

愿意随大流的独立种族不一定是真心向它们臣服的,只不过在这时候表现得从众而已;执意自己制备签体的独立种族则是硬骨头,在可以想见的未来的一段漫长时间中,恐怕它们都不会向几个大族作出行之有效的让步。

各怀心事的四头大妖在此时出奇一致,它们的无情目光不再投射向彼此,而是看向下方的各族首领。

一些大族首领此时也飞出观战席,身虽未至,目光却也已经在地上犁了两三遍地。

李俭将就着看看,不得不再次感叹,妖兽真不是铁板一块。

接下来就要比赛了,妖兽大族仍然将独立种族看做砧板上的肉,看它们是否方便宰割,实在是……很会给自家谋利。

地上的妖兽代表们在自家观战席和抽签组之间来回穿梭,有些族群选定的灵机团块太过简陋,被抽签组检查后勒令重做。有些族群的灵机团块得到许可,在抽签组记录后放入空洞。

一切防止临时舞弊的手段都靠金丹契约落实,这项成为金丹期后就拥有的功能显得无比便利,似乎一切契约都可以依靠它,而不需要付出什么成本。

不过现实并没有如此便利。烙印在金丹上的信息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场类物质的特性,即可以无限叠加,但究其根本,这些信息并不是写在哪儿都无所谓的无用信息。每一条落在金丹上的金丹誓约,都会在其规定的范围内,对修仙者产生难以动摇的制约。

今天说一句甲,明天说一句乙,没有限定范围的时候,甲乙两规则可是会长期、同时作用在修仙者身上的。

正因如此,一份完整的金丹契约或者金丹誓言,应该是时间明确、空间范围确定、条件清楚、有废止条款和惩罚条款的东西。

没有说明惩罚条款,那么违背的代价就是丹毁道消;没有说清条件,哪怕是模糊地触发,甚至类似“谐音”的举动,都可能触发惩罚条款;没有废止条款,那这玩意就将在修仙者最不想看到的地方成为扼杀自己的利器。

不确定时空范围,那么金丹契约的内容将永伴余生。

即使跳出金丹契约的契约内容,光是让其它修仙者确认自己立了金丹契约这件事,都需要把自己的金丹当众亮出——这就像是把自己最重要的财产在大街上掏出来一样。

两个地位对等的金丹期修仙者签订金丹契约时,他们会花上很长时间斟酌语句。毕竟当他们有需要签订金丹契约时,总会涉及相当重要的利益,以至于他们需要把自己的重要家当都拿出来作保。简短的几次条约交锋后,金丹契约的内容将会震荡到让双方都能勉强接受的地步,继而挖掘契约时空效力的细节。

以人族带头签署的和平契约为例,这项契约时不时就需要更新,但基本原则没有变化。时空范围被划定在“李俭没有率先对妖兽出手的所有场合”,而这规定了“其它任何缔约妖兽都不能对人族先出手”。

这条听起来没问题对吧?但现在是万族大比。

如果所有成为金丹的妖兽都更新了这条和平契约,那么万族大比将成为人族选手的独秀。毕竟在和平契约签订之时,华夏人族最看重的就是没有时空限制的,将“李俭战力马放南山”作为兑子,换缔约妖兽不对人类主动攻击。

这条没有限定时空,只由触发条件限定契约效力的契约内容,可是能够在万族大比中生效的。

显然,这些参赛族群都想到了这点,一个月内刚刚成为金丹期的妖兽,也没有时间在人族面前更新这条契约。

这就是金丹契约的威力,如果使用不当,它会毁掉很多事。

抽签组为保抽签环节在公开状态下没有舞弊现象,在短时间内确立大量金丹誓约。其中一定有些会留下残留,在金丹内埋雷,不知哪天引爆。

不论立场如何,这些抽签组成员都是为本族在众多族群面前承担责任出力。李俭心生敬佩,琢磨着这事情告一段落后,可得好好和智囊团说道说道,让他们给参加活动的韩晓和陈妙有多加点待遇。

忙碌的确立签体工作一直做到下午两点,几头大妖在空中悬停,看不出它们是否不耐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