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夏在金乐门跳舞已有两个月了,此前都好,直到路凯斯的到来她才每日提心吊胆。

那日她在金乐门下班后,便缷去那些脂粉,换上平日里水蓝色的上褂与黑裙,干干净净的学生气又回来了。

她往后门走,此时天将黑,正是女校放课的时间,她踩过一地奢华气息转去了一条市井街,一些小摊馆还未收摊,又买了些糕点回同福里。

就在巷子口,她碰见了路凯斯还有程维和,脸上的笑突然就变得局促,她稳了稳心神,开口招呼:“程大哥,你刚下班吗?”

程维和笑着点头,“你刚放学呢?”

“嗯。”

林书夏的眼神飘到旁边的路凯斯,他目光朗朗,眼中带笑,手里还捏着一支没点燃的香烟,朝她问好:“林妹妹晚上好啊。”

林书夏见他这般坦然,心想,该是没认出来她的。

程维和毫不客气地拍了他一掌,“叫谁林妹妹呢,跟你很熟吗?”

路凯斯无端挨打,直呼要命。

林书夏在一旁没忍住笑出声。

路凯斯突然一拍手掌,直说稀奇,“林妹妹笑了呢。”

林书夏敛了笑,心说他这人真会做样子。

程维和说:“他馋你家的汤包,找不着路,跑到局里非要我带他过来。既然碰上了就一起走吧。”

林书夏点头,路凯斯走在她身边,见她紧紧攥住一个牛皮袋,好奇心来问她里面是什么?

林书夏撑开袋子让他瞧了眼,里面是薏米糕,他正要伸手进去就被她拍开了,清脆一声响,路凯斯的手背红了一片。

路凯斯倒吸一口凉气,“不用这么狠吧?”

林书夏走到程维和身边,说:“这可是我今天的宝贝,能给你白吃么。”

路凯斯不稀罕,跟她贫嘴:“嘿,小爷我什么宝贝没见过,稀得你。”

“是是是,路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我偏不给你面子,怎么着。”

“你个小丫头,嘴皮子倒是利索。”

“比不上路爷。”

“要跟我贫是吗?”

“是你自找上门来的。”

程维和夹在中间只觉得脑瓜子嗡嗡的,摁着俩人脖子说:“够了,好好走路!”

不愧是练家子,吼一声气定山河。

两人纷纷闭嘴。

直到家,林书夏再没出来过,路凯斯眼巴巴往里看却什么也没看着。

他戳了戳程维和,“林妹妹在哪上学呢?”

“圣莎女校。”

他笑了声,说难怪。

程维和咬着汤包,一口热气喷出,“怎么了?”

路凯斯摇头,“我原先只在美利坚见过这么跋扈的女子,没想到沪上也有,本觉得稀奇,你一说圣莎女校我就懂了。”

“懂什么?”

“洋人教出来的洋脾气呗。”

好巧不巧,偏就是这句话让林书夏听了去。

她端着一叠薏米糕狠狠落在桌上,“咚”的一声,四下寂静。

她撸起袖子叉腰,显然气得不轻:“要说崇洋媚外我可比不上喝过洋墨水的路先生。今儿收摊了,你慢走!”

把他没吃完的汤包全都收走倒掉,两个大男人目瞪口呆。

路凯斯知道说错了话,忙喊“林妹妹”,没换来她回头,倒是换来她重重的摔门声。

这脾气烈的,比那刚出屉的汤包还烫嘴,可偏偏,路凯斯就吃这一套。

他向程维和求助,程维和摊手,说林书夏在圣莎女校上学是免了一年学费的,她母亲重病,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得很。看了眼路凯斯,又受不了的“啧”了声,“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是不会懂的。”

路凯斯哑口无言,不是没有触动,而是内心深处的那点柔软藏的好,无人发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