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凯斯留洋回沪后并没有直接回路公馆,而是在外纸醉金迷,直到被路家司机发现他出现在金乐门报告给了路老爷子,他这才被一队士兵拎了回去。

那会他喝得醉醺,嘴里还喊着:“小美人,来陪哥哥再喝一杯。”

话刚落音,他就被人拎了起来,一排背枪的士兵站得笔直,好不威严。

一旁的女人吓得缩在一旁抱头,不敢说话。

那日起,金乐门的人才知道,宿在这里一星期的富公子是路总督刚留洋回来的乖儿子。

路凯斯在路公馆的大院里跪了两天,整个宅子里也没有人敢出来帮他说话。

路老爷子气没消完,骂了句“不成器”又赏了几个板子才放过他,没两日路凯斯又一身阔气的出门逛去了。

那天是在同福里的一条深巷子里吃早点,程维和找的地儿,知他回国,忙里偷闲请他吃个顺路早餐。

路凯斯吃惯了山珍海味,再一看这平平无奇的包子稀粥,难免有些嫌弃。

嫌弃的话落进了包子铺老板的耳朵里,心里不顺畅但还是让人过去送了屉灌汤包,特意强调:“这是我们包子铺的招牌,免费送先生吃。”

路凯斯抬眉,有些惊诧,不是为这屉汤包,而是面前的小女生。

过耳的短发包裹着一张小巧的脸蛋,水蓝色的上褂加一条黑色的长裙,规规矩矩,还是个学生样。可偏偏又从她的清秀的长相里看出一丝厌烦与恶作剧。

他笑了笑,看向程维和:“许久不回,倒是不知道沪上也有这么会看人脸色的女子。”

路凯斯生得好看,是个招桃花的人,最喜欢做些言语撩拨的事。

程维和踹了他一脚,不痛不痒,摸出票子给林书夏,“林妹妹,快帮我装几个包子等会带局里去。”

他在警察局上班,是巡逻队的大队长,常常照顾林书夏家里的生意。

林书夏欢喜接过,又送了些小菜一并装给他。

路凯斯听到这声“林妹妹”笑出了声,在程维和威胁的眼神下闭了嘴,抽出筷子戳了个汤包,咬下去确实惊喜,就是烫舌头,一口汁溅出来,林书夏总算听到了一句好话。

“不错。”

再咬一口,林书夏听到了意料之中的叫喊:“辣死我了,来杯水,水!”

林书夏好心递去半杯水,见他咕噜喝着又一口气吐出来,瞪眼看她:“你干得好事?”

林书夏装傻,往程维和旁边靠了靠:“程大哥,你快管管你朋友,别不是昨夜酒没醒要到我这儿碰瓷。”

路凯斯闻言,立刻扯着衣领闻了闻了自己,哪有什么酒味,他今儿出门特意喷了香水的。

程维和让她别见怪,要顺路送她去学,谁知林书夏指着路凯斯说:“我不跟酒鬼同行。”

“你……”

好样的,路凯斯头一回被个小姑娘嫌弃,气得转身就走,还听见林书夏欢快的喊声:“下次再来啊。”

路凯斯脚步一顿,回头便见她一张笑脸在清晨的阳光下绽放。

他后面有想过,初见林书夏的时候,是有被吸引到的。只是这一面实在平常,让他见惯了外面娇艳的玫瑰而没能快速适应水养的水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