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上挑,眸底是全然的漫不经心,“对我来说,它是毫无用处的东西,所以,为什么要留?”

“我......”罗知暖被这话怔住了,憋红了脸站在原地,眼眶瞬间湿润起来。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那好歹也是她小心翼翼反复写出来的一片真心啊。

沈棣不为所动,转身就要迈步离开,忽然,一道身影朝他身后袭来,这人二话不说,跳起来对着他的后脑勺狠狠敲了一记暴扣!

“!”

沈棣吃痛,回头,就对上叶挽星那双蓄满怒意的眸子,旁观全程的她早已忍无可忍了:

“你这个没教养的野蛮木头人,你妈没教过你怎么尊重别人吗?不知道面对别人的喜欢,要好好地表达感谢才行吗?即使不喜欢对方,也要学着温柔地拒绝,哪能像你这样轻飘飘地就把别人的心意当成垃圾一样扔掉了啊?拽得狠二五八万似的,你真以为你长得帅就没人敢揍你了吗,今天我就教你重新做人!”

下一秒,叶挽星企图再度袭来的手腕就被沈棣抬手轻松制住了。

后脑勺还在隐隐作痛。

沈棣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矮了一个半头,连袭击都要努力跳起来才能够到他额头的女生,一时间对于“野蛮”这个词的定义产生了新的困惑。

自己只是动动嘴皮子,她却直接动手打人了,究竟谁才是更野蛮的那一个?

见两人在这对峙上了,罗知暖吓得赶紧上来劝和:“算了算了,阿星,我没事的。”

叶挽星却正在气头上:“知暖你别管,我就是看他不爽,今天必须跟他打一架!”

“你打不过我的。”

沈棣语气平静,看起来对于叶挽星刚刚的那一下偷袭并没有多生气,但握着她手腕的手却稍稍用力了几分,以示佐证。

他这种平静到理所当然的态度反而让叶挽星更是火大了:“不试试怎么知道?你以为你自己有多厉害吗?我的拳头可也是练过的。”

没说谎,在家练过,日常专门用来暴扣家里那个调皮捣蛋的臭屁弟弟。

好吧,弟弟还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十一岁小学生......

沈棣看破她的心虚,无意再与她掰扯,于是松开她的手,转身准备离开,却听到叶挽星忽然在身后说:“千盛pk。”

沈棣脚步微顿,转头看她,眼神略带疑惑。

“来千盛竞技场,我们pk一局,你赢了,我答应你一个条件,我赢了,你给罗知暖道歉。”

罗知暖是一个优秀的暗恋者,她默默喜欢沈棣的这段时间,对沈棣的观察可谓是细致入微。

经过她的不懈研究,终于了解到这位独行侠一样的神秘男同学唯一感兴趣的事物就是时下爆火的游戏千盛,甚至到了有些痴迷的程度。

而且听其他男同学说,沈棣玩这个游戏玩得很好,几乎是难逢敌手。

这些都是叶挽星从罗知暖平时的碎碎念里得知的,于是她决定要在他最擅长的领域打败他。

见沈棣一听到自己说千盛pk,就停下脚步,叶挽星顿时觉得这招有戏,但随即就又听到他说:“不打,我对你的条件不感兴趣。”

“你是怕输给我吧?”叶挽星开始激将。

“输?”

“我竞技场pk胜率70%多呢,你有我高吗?”继续激将。

这就是叶挽星的底牌。

千盛的竞技场pk胜率都是靠玩家实打实挣来的,绝无外挂成分,是玩家再有钱也买不来的数据,直观反应了一个人的技术水平。

普通玩家的胜率一般都是在50%上下徘徊,技术稍微好点的老手能保持在60%。

而叶挽星则靠着自己的手速优势,总是在竞技场赢得很是畅快。

她小时候学过四五年的钢琴,练出了超乎常人的手速,虽然后来并没有继续精进,但手速这种肌肉记忆还是保留了下来,这种日常生活中根本派不上用场的东西,在游戏领域倒是大有可为,特别是千盛这种十分考究玩家操作技术的竞技类游戏。

其实叶挽星平时游戏打得不是很多,一方面是忙于学业,没有太多时间泡在这上面,另一方面是市面上大多数竞技类游戏对她来说都没有特别大的挑战难度,她光是靠着手速优势,就足够在普通玩家中大杀四方了。

不过这种一直赢下去的感觉并不是叶挽星喜欢的,她喜欢有难度有挑战性的事物。

用罗知暖的话来说,她这发小好好的一个漂亮萌妹子,偏偏却是长了一身钢筋反骨。

你说她不行,她就偏要证明给你看,她行,而且很厉害。

学习是,生活是,就连游戏亦是如此。

不过叶挽星平时不爱吹嘘自己,因为她觉得做人要低调。

但现在面对沈棣这家伙,直觉告诉她,不拿出点真本事出来,是勾不起他的兴趣的。

沈棣听了,也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