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上网的、跳伞的、打啵儿的、都特么莫名其妙的用这首歌作为b  然后,经过短短两天发酵,这首歌彻底火了。  走在街上,路边的饭店、发廊、汽车修理店、商场,都容易听到这首歌。  简直就是无差别轰击。  再然后,各种邀约就打来了新世纪公司,想邀请王晓凯前去演唱这首歌。  王晓凯差点没崩溃,当场直接就爆了粗口。  刚开始他还能强势拒绝,丝毫不给面子。  不唱。  绝对不唱!  说了不唱就不会唱!  他王晓凯是个很有原则的人,打死也不会唱这首歌!  可是,随着甲方的报价越来越猛,网上这首歌也越来越火。  新时代公司,以及王晓凯的经纪人,坐不住了。  要求王晓凯必须接单!  毕竟斗气可以。  但是和市场,以及金钱过不去,就完全没必要了。  于是王晓凯不得不像是吃了大便一样,准备上节目,唱《带你去旅行》。  最为重要的是,他唱歌所带来的受益,一大半还得给林夕!  现在王晓凯心里没别的念头。  就一个字:后悔!  早知道如此,要么就该坚持买下这首歌的全版权。  要么,就不应该在台上甩锅,和林夕撕逼。  总之,就是非常后悔。  ps:今天更新早点,求支持~